根据提供的信息,公租房(廉租房)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申请审批表和书面承诺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户口需提供出生证复印件
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未婚但已达结婚年龄的需填报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申请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的申报情况表
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申报表,提供银行流水清单或养老清单
家庭居住情况申报表和社区居住证明
申请人社保情况申报表和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
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条件申请的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租住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租赁合同复印件
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复印件
有汽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购车登记证复印件
低保证、残疾证、优抚证复印件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和财产值限制如下: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44,000元(含)
城镇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1,285元(含)
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39,000元(含)
申请人需要根据以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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