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后的产权不会延长。房屋产权的期限是70年,从房屋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在到期后仍然存在,那么产权人可以申请续期,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因此,改造后的新房产权不能直接延续70年。如果改造后的房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且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那么产权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续期,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如果改造后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那么产权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例如申请危房改造、拆迁补偿等。
1、老房子翻建后产权归属于已办理了产权登记的人。由于不动产物权采取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会发生效力,所以是根据不动产登记书来确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不动产证不是永久产权。不动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
2、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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