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填写注销申请
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
2、所需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网上信息。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过户前,必须先在房管部门的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签约。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房管局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
(3)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1)确定买方具备购房资格和卖方的房屋产权完整性。
(2)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并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备齐所需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签约服务点办理网签手续。如通过中介买卖房产,买卖双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须作为《存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一并提交到系统中。
所需资料:
买方:身份证、以家庭为单位的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如果是非广州户籍户口,还需提供连续五年的社保/个税缴纳证明。
卖方: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特殊性质的房屋,可能需要追加材料。
一般情况下,撤销网签需要在双方协商同意之后才能完成。如果协商不成功,想撤销的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除网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