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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廉租房会影响以后买房吗

作者: 2024-06-28 10:21:31 来源:

不会影响。即使有了廉租房,只要承租人符合相应的购房资格,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就可以购买房屋。但在购买房屋后,承租人的名下就有房了,此时便与廉租房的租住条件不符,不具有承租资格,需要办理廉租房的退房手续,不可继续租住廉租房。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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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廉租房的审核制度是怎样的?

对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建委。
4、备案:市建委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建委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不予以申领廉租房的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不得申请廉租房:
1)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婚不足2年的;
3)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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